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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黑龙江省首届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5-07-08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5〕36号),进一步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,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,2015年9月举办黑龙江省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。各院系要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,广泛动员,积极宣传,做好大赛的动员和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大赛主题

“互联网+”成就梦想,创新创业开辟未来

二、大赛目的

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,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,培养造就“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”的生力军;推动赛事成果转化,促进“互联网+”新业态形成,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;以创新引领创业、创业带动就业,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、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、推动学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。

三、参赛要求

1.项目要求

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、云计算、大数据、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,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、新服务、新业态、新模式,以及推动互联网与教育、医疗、社区等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创新。主要包括以下类型:

1)“互联网+”传统产业: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(含一二三产业)领域应用的创新创业项目;

2)“互联网+”新业态: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、新模式、新业态创新创业项目,优先鼓励人工智能产业、智能汽车、智能家居、可穿戴设备、互联网金融、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、大规模个性定制等融合型新产品、新模式;

3)“互联网+”公共服务:互联网与教育、医疗、社区等结合的创新创业项目;

4)“互联网+”技术支撑平台:互联网、云计算、大数据、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创业项目。

2.参赛人员及组别

1)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。

2)大赛分组

大赛分为创意组和实践组。

创意组参赛条件:申报人是团队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人,为绥化学院在校生;团队尚未正式注册或注册时间晚于2015年5月1日。

实践组参赛条件:申报人是创业企业法人,为绥化学院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;创业企业在2015年5月1日前已注册。

四、比赛内容

1.项目计划书评审

创意组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,实践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业项目计划书。内容主要包括产品/服务介绍、市场分析及定位、商业模式、营销策略、财务分析、风险控制、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。

2.项目展示及答辩

参赛团队进行创新创业项目展示并回答评委提问。

项目展示内容主要包括产品/服务介绍、市场分析及定位、商业模式、营销策略、财务分析、风险控制、团队介绍等。可进行产品实物展示。展示及答辩过程中,语言表达简明扼要,条理清晰。

五、参赛要求及安排

1.提交材料

(1)报名表(见附件1)

(2)报名汇总表(院系盖章,见附件2)

(3)项目书电子版(格式内容自行设计,字数不超过一万字,A4纸不超过十页)

(4)可附支撑材料

2.报名截止时间:2015年7月24日下午五点前

3.报送地点:学生中心407

电子版发至:陈黎明(chenliming)办公系统邮箱,邮件名格式:“互联网+”+项目名称+负责人+手机)。

4.校初赛时间:8月10日至8月15日

5.省复赛时间:9月1日至9月15日

六、其它

其它相关要求请查看“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”(http://cy.ncss.org.c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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